中古車出口換購新車減徵新車貨物稅政策之說明

財政部1041012新聞稿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推動中古車外銷,減徵新車貨物稅,將有助於降低舊車數量,並活絡國內新車市場。依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全球左駕國家約占66%,我國中古車具有行駛里程數較少及左駕之優勢。政府部門於草案研議階段,業已評估是項政策之可行性,並與公會及中古車商研商,凝具共識,依據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於104年10月11日發布說明表示,本項政策各車廠皆表示支持,同時就長期而言,本項減徵措施有助改善國內中古車車齡。
財政部說明,依據經濟部提供之業者評估資料,國內中古車數量約有44萬輛具有出口競爭力,目前中古車出口量每年僅約2千餘輛,其中絕大部分還是以廢車出口,未來本項措施實施後,預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對汽車產業外銷產值及推動經濟動能將有助益,而且不會對中古車內銷市場造成衝擊。
該部進一步說明,於條文生效日起出口登記滿1年且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之出廠2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並於出口前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可追溯適用減徵貨物稅措施,亦即消費者只要在舊車出口前6個月內先購新車,等到舊車出口後即可退還該減徵之貨物稅稅款;另外,先出口舊車再購新車,於購車時即可折減車價。故財政部呼籲,消費者購車無須觀望。
財政部指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行政院已函送立法院審議,該部與經濟部將儘速研議相關機制及子法規等配套措施,並積極與立法院溝通說明,期加速完成立法程序,促使政策早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