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050801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財政部105年7月15日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5條修正條文,規定自明(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已具有一定程度資訊能力,如能轉換使用電子發票,應屬簡便,有助於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故自明年1月1日起,將不再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至現行已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仍可繼續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至屆期落日為止,以避免負擔額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