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嗎?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6/7/1第466期文◎周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但是,如果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則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