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德林電子報2017/1/13第493期 法律財稅Q&A 文◎周芳
廠房、寫字樓或者商鋪的租賃業務中,承租方在租賃後,都需要進行裝飾裝修,佔用大量時間,為此承租方往往要求出租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一定的免租期優惠。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是以滿足一定租賃期限為前提的,並不是「無償」贈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明確規定這種情形不屬於視同銷售服務,故?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7/1/13第493期 法律財稅Q&A 文◎周芳
廠房、寫字樓或者商鋪的租賃業務中,承租方在租賃後,都需要進行裝飾裝修,佔用大量時間,為此承租方往往要求出租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一定的免租期優惠。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是以滿足一定租賃期限為前提的,並不是「無償」贈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明確規定這種情形不屬於視同銷售服務,故?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