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詐貸案起訴5人 陳慶男求刑30年

2018-02-13 00:04聯合報林伯驊、黃宣翰
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公司因資金出現缺口,涉嫌虛偽增資、詐貸六十三億元,且有部分資金流向大陸;高雄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洗錢、銀行法的詐欺及背信等罪嫌,起訴慶富董事長陳慶男一家三口和前執行長簡良鑑、顧問李維峰等五人。
陳家三口都被起訴併科16億罰金
檢方同時建請法院判處陳慶男(七十七歲)有期徒刑卅年,併科罰金十億元;對陳的兒子、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四十六歲)求刑廿五年,併科罰金六億元;前執行長簡良鑑(四十七歲)被求刑廿年、併科罰金三億元,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七十四歲)及慶富顧問李維峰(四十九歲)未遭求刑。
捲入的藍綠官員查無不法全簽結
檢方痛批,慶富讓海軍逾十年的國艦國造獵雷艦採購案心血付之東流,所有損失由聯貸銀行團承擔,嚴重危害金融體系及經濟秩序,陳慶男父子又沒完整交代款項流向,損害國家利益。至於一銀主辦聯貸案的刁姓經理,檢方認定他並未涉及不法,處分不起訴。另外,慶富案牽扯的藍綠政治人物,皆因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聯貸銀行團最慘重損失131億
目前一銀已宣告慶富違約,海軍也啟動解約程序,但檢方發現,海軍解約後已獲一銀賠償七十八億多元,沒有任何損失,不過聯貸銀行團則相當慘重,損失共一百卅一億多元。
慶富四年前打敗台船公司取得總金額逾三百四十九億元的國艦國造案,之後爭議不斷。檢調接獲疑有詐貸檢舉後,去年八月搜索傳喚陳慶男、陳盧昭霞、陳偉志及李維峰等人,訊後交保候傳並令陳慶男一家三口每天到派出所簽到防逃。
檢方調查,資本額僅五億三千萬元的慶富順利得標後,為獲得銀行聯合授信,調借集團公司現金,並向銀行詐貸五億多元,先後四次涉嫌虛偽增資至四十億元,辦理增資完成後即將錢轉出。
慶富因資本額低、無力負擔標案的履約及預付還款保證金,同時投資大陸,疑似資金缺口過大,聯貸案通過前即向台中商銀、元大、新光、一銀詐貸申請過渡性融資,金額約廿一億多元。

開紙上公司詐42億 搬錢轉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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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發現,慶富從聯貸案中取得的貸款,只投入兩億五千六百八十萬元在建造獵雷艦上,其他偷偷從「供借款人承造標案所需購料周轉金」搬錢,以紙上公司開立假造艦採購合約及發票申貸,共詐得四十二億五百七十三萬多元,分別匯入慶富帳戶及設址英屬維京群島的「L3」、「OK」、「HS」、「AZ」、「QY」等五家公司帳戶。
詐貸四十二億餘元中,有十四億多元以「借新還舊」手法匯回台灣清償債務,有四億元匯到大陸作為投資福建雲霄縣「慶富光電學院興建工程」的工人薪資,有三億三千萬多元匯到福建馬尾造船公司供「AZ」建造其他船舶,剩餘廿一億餘元流向不明;檢方懷疑廿一億元是供慶富集團或陳偉志用於其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