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02:41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強化洗錢防制,金管會請銀行公會訂定最終受益人查核相關指引,將必須追查最終受益人的持股門檻,從現行的25%降到10%,以擴大最終受益人查核範圍。
根據現行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第3條規定,銀行對於股權25%以上法人客戶,必須追查最終受益人。
但APG這次來台評鑑後指出,國內客戶實質受益權的辨識,過度依賴經濟部的資訊。在實務上,25%股權的門檻可能過高,特別是在應用加強客戶審查程序時,或辨識外國客戶、複雜結構和外國信託的實質受益權時,更顯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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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昨(18)日表示,現行25%門檻主要是參考國際標準訂定,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在舉例中提到股權25%,但很多國家都已降到10%。
金管會將透過要求銀行公會訂定最終受益人追查相關指引方式,在指引中,將股權門檻從25%降到10%,要求銀行追查最終受益人時,在股權的辨識上,須用低於25%的門檻來看。
王立群表示,最終受益人的追查,將研議精進之處,已請銀行公會對各銀行實質受益人作法,訂定指引,預計明年第1季報金管會核備後發布。
指引訂出後,金融業若被金檢出未落實KYC,會被處分;客戶不願交代最終受益人,銀行可拒絕開戶。
王立群強調,現行辦法雖規定股權25%以上須追查最終受益人,但實務上銀行不會只看持股,持股不到25%的,也是會追查最終受益人,一直查到最後具控制力的自然人。
明年第1季指引上路後,銀行會否再清理一次帳戶?王立群說,帳戶原本就必須持續審查,尤其是高風險帳戶,至少每年要檢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