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專欄 文/莊黎祥 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9/5/6
大陸嚴格執行反洗錢將提高台資銀行被罰款風險並影響台資企業資金調度。
大陸NRA帳戶和台灣OBU帳戶類似,兩者在外匯監管上都採取和大陸保稅區「境內關外」相同的原則,也就是NRA帳戶雖然開在大陸境內銀行,但監管上卻和大陸本地帳戶不同,而是採取對大陸境外的外匯帳戶對待,因為是境外帳戶,所以NRA只能以非大陸境內法人主體,台商多以傳統BVI等境外公司在大陸開設NRA帳戶。
和台灣OBU相同,NRA近期也被大陸本地銀行要求執行KYC(know your customer),不管帳戶背後有幾層股東,都要穿透到最後找出該帳戶真正所有權人為止,其實不只NRA帳戶,台商在大陸近期都已明顯感覺到銀行大幅提升對公司和個人帳戶的監管,許多台商都被銀行逼著飛回大陸配合個人帳戶的KYC工作,即使是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居民,最近要新開一個薪資帳戶,在銀行嚴謹的KYC作業下都要花上很長一段時間。
今年起台商在大陸遭遇的資金調度和銀行開戶問題,其實也都是因為「反洗錢」原因,特別當2019年2月,專門負責國際反洗錢工作的「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通過了《中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互評估報告》後,大陸官方給予銀行的反洗錢壓力更是有增無減。
雖然這份評鑑報告認可了近年來中國在反洗錢工作方面的進步,也認?中國反洗錢體系具備良好基礎,但卻也指出在客戶盡職調查、透明度及法人收益所有權等方面並不合格,特別是相對於中國金融行業資?規模如此巨大,相對比目前的反洗錢處罰力度仍然不夠,對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監管也不足。
可以這麼說,在國際壓力下,大陸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等金融主管機關,一定會提高大陸境內金融機構反洗錢的罰款金額,從過去幾十萬罰單上升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人民幣,台資銀行等台灣金融機構在大陸必須特別留心。
以今年銀保監會挑選反洗錢議題做為1號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足可看出官方已將反洗錢提升到一個相當重視的高度,其實早在2017年及2018年,大陸官方密集發布了12個與反洗錢相關的法令法規,其中2018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發布的《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銀反洗發〔2018〕19號),10月份人民銀行又聯合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都可看出台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未來在大陸都將面臨和美國相類似的巨額反洗錢處罰風險。
大陸官方重視反洗錢,除了增加台資銀行在大陸的經營風險外,對台資企業在大陸的資金調度也一樣帶來風險。
嚴格說,反洗錢不是銀行單方面的責任,企業一樣負有必須反洗錢的責任,只不過金融業是反洗錢的第一線,所以金融業比企業更早面對大陸官方壓力罷了,大陸台資企業也應該要重視大陸反洗錢趨勢,重新檢視企業本身在大陸資金進出和在境內的資金安排,類似境外公司或其他灰色地帶的資金流未來都應儘量避免,才可能降低因違反反洗錢規定而被處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