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近日透露,有意修改銀行秘密法(Bank Secrecy Act)中海外銀行及金融賬戶申報(FBAR)的規則,將虛擬貨幣列為應報告帳戶種類。
加密貨幣網站coindesk報導,FinCEN週四發布此消息,但未提供何時公告或實施該提案的時間表。目前海外銀行及金融賬戶規定美國公民的境外持有現金價值超過1萬美元就需申報,不過尚未規範到虛擬貨幣。
據美國國稅局(IRS)網站,FBAR申報必須包括戶名、帳號、外國銀行名稱和地址、帳戶類型以及該帳戶當年的最大值;未按規定申報將面臨罰款等各項罰則。目前亦不清楚虛擬貨幣帳戶是否需要繳交其他特定資訊,例如區塊鏈地址等。
Bitstamp、Bitfinex等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用戶可能受到明顯影響。FinCEN在耶誕節前一週提出的另一項公眾意見徵詢已經引起貨幣界不滿,該徵詢為「若用戶轉帳價值超過3千美元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需記錄該用戶資料」以及「交易超過1萬美元,交易所需上交貨幣交易報告」。貨幣界認為這些規定將妨礙活動等不同項目,且耶誕期間此徵詢期比以往還短。
若此提議與週四擬議的修改一同通過,那麼無論美國人民身在何處,都必須報告超過1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持有量和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