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榮任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北亞區代表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電子報 發布日期: 111-09-16

我國積極參與APG會務活動,於111年9月2日正式接獲APG秘書處通知,我國獲選APG北亞區代表,由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藍處長家瑞以區域代表身分參與APG治理委員會(Governance Committee)相關事務;APG下分北亞區、東南亞區、南亞區、太平洋區及加紐澳美區,我國在繼94年及98年之後,能再度榮任北亞區代表誠屬不易。

APG區域代表主要任務為整合區域會員對APG重要議題之意見,北亞區成員國(司法管轄區)包含日本、韓國、中國、香港、蒙古、澳門及我國,區域代表由成員國互選產生,任期一年,得連任一年。獲選擔任APG北亞區域代表有利深化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事務程度,提升我國在國際社會之專業形象及能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