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徵個人所得稅申報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1040816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有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下列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申報所得稅。 一、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 二...
財政部1040816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有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下列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申報所得稅。 一、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 二...
財政部1040816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出售土地,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按公告土地現值與出售價格之差額,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財政部1040821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出陳換新多有變化,多樣化之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究屬「交際費」或「廣告費」性質,常滋生困擾。 該局說明,按「交際費」之性質,係指業務上直接支付之交際應酬費用。所稱「業務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
財政部1040805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另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
財政部1040813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甲公司於102年11-12月間銷售房屋金額590萬餘元,未依規定開立發票,卻由其所屬之分公司開立發票予買受人,乃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按經查明認定總額590萬餘元裁處5%之罰鍰29萬餘元,該案當事人不服,申經復查、訴願均遭駁回,亦被...
財政部1040716新聞稿 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最近查核國內水電材料批發業者甲營業人99年度銷貨予乙營業人等,除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營業收入共5,754萬餘元外,亦配合乙營業人等要求直接將統一發票開給渠等之下游廠商丙營業人等,跳開統一發票金額共2,446萬餘元,前揭涉案之營業人需補繳稅款及...
財政部1040717新聞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之總公司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依規定應分別申請營業登記,總公司固得經財政部核准就其分公司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由總公司合併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即由總機構總繳),惟就營業稅法而言,總公司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係...
政部1040717新聞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為提高產品競爭力,投入鉅額之研發費用,並將研發成果提供給海外關係企業使用,為企業整體創造更多之利潤,惟營利事業往往漏未申報應收取之服務收入。該局提醒營利事業留意相關移轉訂價交易之規定,以免遭調整補稅。 該局表示,最近查核甲...
財政部1040701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但書規定,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主要係考量小規模營業人交易多屬零星,稅務行政處理不易,如要求其開立統一發票有實務上困難,故符合財政部規定標準(平均每月銷售額新...
財政部1040702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表示,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等其他所得業者,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時,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 國稅局說明,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