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如未含營業稅,經稽徵機關輔導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
財政部1020902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如以未含營業稅標示,經稽徵機關輔導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規定裁罰。 該局指出,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已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
財政部1020902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如以未含營業稅標示,經稽徵機關輔導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規定裁罰。 該局指出,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已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
財政部1020830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接獲來電詢問,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就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公司承受時,讓與預售屋之權利義務所收取之價款與其後續房屋及土地款,應如何開立發票? 該局指出,如甲公司銷售預售屋予乙公司,嗣後同意乙公...
財政部1020830新聞稿 稽徵實務上,營業人對於銷售貨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售額繳納營業稅;同時期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是屬一行為?或二行為?常發生疑問,南區國稅局特別以近日發生的案例,詳細說明。 甲公司99年度銷售貨物7,000餘萬元,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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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20820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應按「其他費用」列支。 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或與業務有關之顧客出國觀光旅遊所支...
財政部1010320新聞稿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核課財產交易所得。 個人於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時,應檢附買賣契約書等證明文件,按實際...
財政部1010322新聞稿 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一般而言,並無須派遣長期駐外人員從事售後服務,不過,如因特殊情形確有派遣長期駐外人員從事售後服務必要者,所列報的薪資費用,除應注意取得合法支付憑證外,還須證明與業務有關。 ...
財政部1010321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因應100年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及相關施行細則之修正,買受人誤簽署適用零稅率統一發票扣抵聯之案件,只要供應商於101年4月30日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自動申請更正並補報補繳稅款者,僅需加計利息免予處罰。賣方營業人來電詢問針對加計利息部分,可否開立代收代付之統一發票向買方營業人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