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業者可代位銷毀逾期或無主貨加速活化倉容
財政部1090121新聞稿 基隆關表示,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對於無法取得輸入許可證之進口食品,海關將依法責令退運或銷毀。該關指出,為活化倉容、減輕進口人倉儲費用,逾期待銷毀貨物除可由海關代位銷毀,或進口人自行辦理銷毀外,如倉儲業者取得納稅義務人委託書,亦可依法辦理銷毀作業。...
財政部1090121新聞稿 基隆關表示,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對於無法取得輸入許可證之進口食品,海關將依法責令退運或銷毀。該關指出,為活化倉容、減輕進口人倉儲費用,逾期待銷毀貨物除可由海關代位銷毀,或進口人自行辦理銷毀外,如倉儲業者取得納稅義務人委託書,亦可依法辦理銷毀作業。...
財政部1090103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限,自109年1月1日起至2月5日止(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5日止)。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納...
財政部1090108新聞稿 為鼓勵企業投資,提升國內投資動能,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23條之3,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下稱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之金額,得列為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項,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自107年度起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財政...
財政部1090113新聞稿 近年興起一股綠能售電風潮,自建太陽能系統、認購太陽能板、太陽能屋頂出租等方式,均為賺取綠金之多元模式,許多民眾利用農地或屋頂等架設太陽能板,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電)簽立售電合約,獲取長期收益,凡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達到8萬元者,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
財政部1081225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發現有個人賣家,透過遊戲寶物交易平台購買遊戲幣或虛擬寶物從事網路交易,營運初期扣除自用外,因銷售額未達辦理稅籍登記門檻(銷售勞務月銷售額4萬元),故未辦理稅籍登記,嗣後營業規模成長,平均每月銷售額達460萬元,卻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經稽徵機關查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
財政部1081129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8條規定,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 該局另外說明,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屬其個人之生活費用,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不得列支其本人...
財政部1081202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即分支機構),應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因考慮到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係以進項稅額扣...
財政部1081209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據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6條規定,稱附條件買賣者,謂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交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特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是以,營業人以分期付款附條件買賣方式銷售貨物,嗣後因買受人未依約定按期付款,由出賣人取回之標的...
財政部1081211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的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的報酬。故營利事業之佣金支出,應以該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有實際提供仲介勞務,並具備仲介事實的證明文件,始得認定。 該局指出,依所得稅...
財政部1081119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引導資金回台投資,財政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經濟部及法務部在維護公平、促進經濟發展及符合洗錢防制三原則下,共同推動制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簡稱資金專法)及發布相關作業辦法,自108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