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財政部1041126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因應員工紅利費用化之國際趨勢,以及與商業會計法第64條規範一致,盈餘分派對象應僅於股東,不應包含員工。現行公司法第235條第2項員工得分配紅利之規定,因不符員工費用化之精神及商業會計法第64條規定,故予以刪除,另新增公司法第235條之1...

證券交易稅代徵稅款完成後,不得以未辦過戶為由申請退稅

財政部1041204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買賣未上市(櫃)股票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後,因故未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過戶,可否退還已繳納之證券交易稅? 本局說明,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4條規定,有價證券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其代徵人為受讓證券人,經受讓人...

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費用扣除規定

財政部1041210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5年1月16日進行投票,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1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股東轉讓未依法簽證之股票非屬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

財政部1041214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表示,股東轉讓股份有限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發行之股票,係轉讓出資額,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其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股票須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公司未完成法定發...

營業人儘速向公用事業辦理變更買受人名義

財政部1041215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指出,明(105)年起,水電、瓦斯費等公用事業強制開立統一發票,考量營業人用戶尚需時日向公用事業申請於統一發票正確登載買受人名義,因此財政部劃定明年全年為輔導期間,營業人於輔導期間承租不動產繳納水電費之發票記載買受人雖為出租人,仍得扣抵營業稅...

104-12資訊交流

一、財政部1041110台財稅字第10400608350號令 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揭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同法第53條或第5...

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及實務運作上證實相關事實之憑證保全,俾申報核認

財政部1041214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之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之報酬,爰佣金支出之核認,須有支付之必要,並與該事業所營業務相關,且該事業能證明該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實際提供仲介勞務之事實。形式上具備合約書或結...

母公司將自主開發的技術轉讓給全資子公司,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是否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5/10/16第431期  法律財稅Q&A  文◎耿悄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