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4資訊交流

一、財政部1050316新聞稿 104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回饋稅制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健全國家財政及改善所得分配,財政部擬訂「財政健全方案」, 103年5月16日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並於同年6月4日經總統公布,上開「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涉及個人綜...

在房地合一稅制下做財務規劃

財政部1050401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做財務規劃,要考量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日後如出售,係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計算房屋、土地取得成本。 該局說明,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

公用事業(水、電、瓦斯及電信業)電子發票對領獎方式及中獎資格權益歸屬說明

財政部1050412新聞稿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開立統一發票,考量公用事業用戶遍及全國家戶,為減少公用事業依從成本及寄送問題,爰輔以無實體電子發票為推動主軸,並於3月25日開出第1期中獎號碼。 該署進一步說明,目前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及兌獎主要分為...

房地合一新制之個人交易所得及損失互抵規定

財政部1050328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實施,新制下個人交易房地,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交易所得,餘額如為負數,即為交易損失。 該局指出,個人在上開交易日後3年內交易其他適用新...

營利事業適用擴大書審結算申報,其出售土地及其定著物交易增益之計算規定

財政部1050322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 自105年度起全年進貨累積金額提高至77,00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 自105年度起全年進貨累積金額提高至77,000元以下者,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財政部1050315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04年12月15日台財稅字第10404684260號令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自10...

104-11資訊交流

一、財政部1041020新聞稿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於明年1月1日起跑,營利事業應注意事項重點整理 自105年1月1日開始,營利事業交易我國境內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且房屋、土地符合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

營利事業申報員工年終獎金規定

財政部1050104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在年度結束以前,大部分都還沒有實際給付員工,但該獎金如公司章程中載明,或經股東會預先議決,或經事業與職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定明給付標準,雖然尚未實際給付員工,但決定要發放年終獎金費用的事實已確定、權責已發生,會計基礎採權責發...

非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獨資合夥組織結算申報繳稅方式改變

財政部1050111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獨資合夥企業自104年度起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決)、清算申報時,要以全年度應納稅額的半數,減除尚未抵繳的扣繳稅額,計算應繳的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並以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列為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